全体本科生:
根据相关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协议及《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6〕11号)等规定要求,现将八桂川缘助学金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八桂川缘助学金
全校广西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学院推荐广西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名,奖励金额1000元/名。
三、评选条件
1.已通过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广西籍学生;
3.当前学年(2026-2027学年)无处分。
当学年内,获得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四、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
请申请人于10月23日12:00前将申请表(附件1,参考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88924649@qq.com;纸质版交至党委办113张老师处。
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八桂川缘助学金”申请表(空白表).doc
附件2:四川农业大学八桂川缘助学金申请表(样表).pdf
土木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