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生管理工作规定》(校学发〔2019〕21 号)精神,结合土木学院实际情况,对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评选做出如下补充内容:
一、参评基本条件
① 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② 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③ 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④ 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附加条件
在达到参评基本条件后,重点考察如下指标:
① 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按照由小到大依次进行遴选,如位点相同则对比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点大小;
② 进入国家奖学金答辩同学优先考虑。
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