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期完成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基础上,10月21日,学院召开关于2021年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的工作会议,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确定了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的基本原则:
1.根据学校分配的助学金名额总数,以及一、二、三等助学金比例,控制小班困难学生获得资助的总体比例;
2.同等条件下优先覆盖困难学生少的小班;
3.获得奖学金(含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大于等于5000元的同学可以同时获得三等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一、二等助学金;
4.获得社会捐资奖学金2000元的困难同学,不能同时获得一等助学金;
5.2021级新生助学金等级,主要参考困难程度确定,高年级同学按照助学金打分确定等级。
会议评审充分考虑了助学金名额分配的合理性以及数据真实性,各个小班2021年国家助学金分配指标在学院官网、QQ群等公众平台予以公示,做到合理公正。资助金额为一等助学金45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生·年,三等助学金2100元/生·年。由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班级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认可度测评,学院审核认定。
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党委办公室反映(028-87123357),或到学院党委办公室2B303反映。
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