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团支部:
学院党委拟启动本学期发展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范围
本次推优入党限在2019级、2020级本科生团支部,2020级、2021级研究生团支部开展。
二、基本条件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及以上(2020年9月及其之前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且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须年满18岁),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结业;
2.无违规违纪行为,近一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特殊情况除外);
3.累计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居小班前30%,有个别突出表现者可适当放宽。
三、工作程序
1.在开展推荐工作前,各团支部要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附件1),明确党员条件、发展程序及工作要求。
2.日程安排
(1)3月21日-22日15点前,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通过驻班党员自愿向党支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团内推优入党申请信息表》(附件2)、《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优自评表》(附件3)及相应证明材料电子档。
请各党、团支部务必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入党积极分子。
(2)3月22日-24日18点前,各党支部开展材料审查和提名工作。党支部召开支委(扩大)会议,驻班党员、本班党员代表等根据申请者平时表现和材料审查情况,进行提名讨论工作,并将通过提名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及附件2汇总表、对接督察员发给各团支部。党支部应及时将提名结果通知到申请者本人,并提醒其密切关注后续通知与安排。
(3)3月25日-27日19点前,各团支部组织召开团内推优入党会议、党支部组织召开群众座谈。由团支部书记负责主持召开团内推优会议,并提前与党支部督察员联系,到会人员不得少于本班学生人数的2/3,拟推优对象需逐个表决,选出的人员得票数需占参会人数1/2及以上。团支部会议后,由党支部督察员及时组织召开群众座谈,座谈会需由拟推优对象的驻班党员和本班党员代表各1名、2名室友、2名班团干部、1名其他同学等5-7人组成,并将发言情况如实记录于《拟推优对象征求意见记录表》(附件5)中。会后,各团支部于3月27日20点前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测评表》(附件4)、《拟推优对象征求意见记录表》(附件5)发364949328@qq.com(本科生);1459993469@qq.com(研究生)。附件4、5纸质档于3月28日上午10:00-10:30交至党委办公室。团内推优会程序见《团内推荐会议指导意见》(附件6)。
(4)3月28日-29日,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各党支部副书记将拟发展对象信息汇总后报送学院党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834375473@qq.com,电子档文件以支部名称命名。
四、工作要求
各党团支部务必高度重视推优入党工作,严格按照推优工作程序办理,不得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若出现违纪问题,除取消相关责任者的推优和被推优资格,视情节轻重,由学院给予相应处分。
如有疑问请联系:
本科生党支部 王伟18140294179 研究生党支部 罗秋琪17380156141
附件1-7.rar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