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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作者:土木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3日 17:30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考核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3. 遵循“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复试名单

见研究生院网站上的通知《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点击链接>

三、复试对象、时间、报到及注意事项

1.复试对象

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分数线和复试名单:点击链接

2.复试时间

1)专业水平测试

329下午14:00—18:00

2)综合素质考评

330日全天0900--1800

3.缴费与报到

1)报到:

报到时间:土木工程、土木水利考生:3290800-1200

报到地点:土木工程学院行政办公室;

2)缴纳复试费:120

缴费时间:323-2912:00,在参加专业水平测试前完成缴费;

缴费网址:https://op.sicau.edu.cn/

用户名:23+考研报名号(学校初试成绩查询中可查报名号<点击链接>,默认密码:身份证号码后6。缴费金额120元,考生登录缴费系统后点击“学费缴费”,根据提示完成。

学校将根据缴费名单准备相应的复试数据,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4.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请考生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好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政审表(附件提供下载);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提供下载);④不同类型考生须提交以下学历(学籍)材料;

往届生: 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生: 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在读高校出具的成绩表;

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且无法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考生还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以上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材料。

2)提交材料:考生报到时,查验资格审查材料并将材料纸质版交复试单位,同时将以上材料整理为PDF文档上传到材料收集平台(通知第十四条)。

3)如原报名时的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联系学院(电话:028-87127472),避免复试小组联系不到考生,影响考生正常参加复试。

四、复试准备、组织、内容、流程、形式

1.复试准备

考生复试需要严格按照《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通知》,网址:https://yan.sicau.edu.cn/info/1025/9953.htm

2.复试组织

学院按专业、方向成立复试小组(每组人数≥5人),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组长随机抽取复试小组成员,组成相应复试小组;

考生应当做好复试准备。考生复试报到结束后,在学院纪委监察监督下随机产生复试组,和复试顺序考生登录复试系统后可查看自己的复试顺序。

3.复试内容

1)笔试:按学校、学院规定的时间、考场,分土木工程、土木水利(市政、土木方向)专业,进行“专业水平测试”笔试。

①心理咨询测试:32914.30-15.00 在指定考场集中完成;

②专业水平测试:32915.30-17.30 在指定考场集中完成;

2)面试:学院分土木工程、土木水利(市政、土木方向)组织面试小组, 进行“综合素质考评”,并给出评定成绩。

面试流程:①中英文自我介绍5分钟,②专业综合知识问答10分钟,③考官提问5分钟;每名考生复试时长20分钟左右。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 = 专业水平测试(100 分)×30% +综合素质考评(100 分)×70%

2.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 = 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的得分×50% +复试成绩×50%

六、体检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考生可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在二甲及以上等级医院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

七、录取

1.复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有效备录人选。

2.遵循“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按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从有效备录人选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如有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初试成绩较高者;初试成绩相同时,则优先录取《结构力学》成绩较高者。

3.导师有权从有效备录取人中推荐拟录人选,招生单位有权在导师间调剂拟录人选。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应在参加复试之前将定向协议提交学院,届时不能提供定向协议的考生将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60)。

2)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弄虚作假,不诚信者。

6)无特殊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剂导师者。

7)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8)其他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者。

本方案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有关规定与上级最新文件不符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八、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加试科目总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1. 考生须知

1)复试期间将再次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和考生身份。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学籍学历认证未通过,复试时又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证明材料的考生不予复试。

2)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招生单位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须严格遵守复试纪律,诚信复试,如违反规定,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根据刑(九)修正案,替考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请考生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不得参与涉考违法活动,诚信参加复试。

2. 复试结果公示和监督

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10个工作日。

3. 其他

1)请考生认真阅读和执行《四川农业大学2023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通知》。

2)未尽事宜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商议、解释。

3)招生工作联系人 :钟老师:028-8712747213688468376QQ465295441

监督工作联系人 :赵老师:028-8711111613540032565QQ602370810


 土木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日程安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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