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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 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9日 10:19

各小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 号)、《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实施细则》(学发〔2023〕4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 2023-2024 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政策宣讲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是其他资助工作的基础,请各小班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困难认定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困难认定相关政策宣传,向学生全面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二、密切关注重点学生群体

  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低保边缘人口、残疾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

  2.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大一新生。

  3.其他情况,如因家庭有多位子女就读致贫的、因家庭有成员经常性就医用药致贫等。

三、日程安排

序号

完成时间

工作内容

具体要求

1

9月18日

业务培训

学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业务培训会,班主任、各小班班长、2023级小班班助参加。

2

9月18-19日

成立工作组、督察组、评议组

①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认定工作督察组”;

②小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评议组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为副组长,人数一般为7-13名(需单数);评议小组成员不得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成员名单须向全班公布(未到会学生应通过其他方式告知)并报学院备案公示3 个工作日。

3

9月19日-9月22日

小班开展评议工作

①学生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连同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佐证材料(如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等证明)一起交班级认定评议组。

②评议组审查学生提交的《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③评议组成员介绍调查情况,小班评议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督察员到场全程监督

④评议组成员采用“模糊评分法”进行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即为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评议分值

⑤评定结果于班内公示不少于1 个工作日

⑥小班同学对评议结果进行认可度测评,认可度低于80%的,小班重新评议

4

9月23日前

学生登陆省资助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审批工作。学生登陆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在线申请。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5

9月24日-9月28日

学院审核、公示、复核

学院认定工作组完成系统审核,认真审核评议组报送的评议结果,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材料提交

  1.9月19日18:00前,提交附件6至邮箱1710917530@qq.com

  2.9月23日18:00前,纸质档附件2和附件5班长收齐交党委办公室助管处;附件2和附件5扫描件、附件7电子档分别打包发送至邮箱1710917530@qq.com 文件均命名为班级+附件几,例:土木202301附件7

 

 

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