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 号)、《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实施细则》(学发〔2023〕4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 2023-2024 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政策宣讲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是其他资助工作的基础,请各小班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困难认定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困难认定相关政策宣传,向学生全面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二、密切关注重点学生群体
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低保边缘人口、残疾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
2.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大一新生。
3.其他情况,如因家庭有多位子女就读致贫的、因家庭有成员经常性就医用药致贫等。
三、日程安排
序号 |
完成时间 |
工作内容 |
具体要求 |
1 |
9月18日 |
业务培训 |
学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业务培训会,班主任、各小班班长、2023级小班班助参加。 |
2 |
9月18-19日 |
成立工作组、督察组、评议组 |
①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认定工作督察组”; ②小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评议组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为副组长,人数一般为7-13名(需单数);评议小组成员不得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成员名单须向全班公布(未到会学生应通过其他方式告知)并报学院备案公示3 个工作日。 |
3 |
9月19日-9月22日 |
小班开展评议工作 |
①学生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连同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佐证材料(如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等证明)一起交班级认定评议组。 ②评议组审查学生提交的《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③评议组成员介绍调查情况,小班评议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督察员到场全程监督 ④评议组成员采用“模糊评分法”进行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即为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评议分值 ⑤评定结果于班内公示不少于1 个工作日 ⑥小班同学对评议结果进行认可度测评,认可度低于80%的,小班重新评议 |
4 |
9月23日前 |
学生登陆省资助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
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审批工作。学生登陆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在线申请。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
5 |
9月24日-9月28日 |
学院审核、公示、复核 |
学院认定工作组完成系统审核,认真审核评议组报送的评议结果,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
四、材料提交
1.9月19日18:00前,提交附件6至邮箱1710917530@qq.com
2.9月23日18:00前,纸质档附件2和附件5班长收齐交党委办公室助管处;附件2和附件5扫描件、附件7电子档分别打包发送至邮箱1710917530@qq.com 文件均命名为班级+附件几,例:土木202301附件7
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