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发〔2023〕2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启动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学院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指标
学院指标:国家奖学金2名;学业奖学金一等9名,二等16名,三等26名。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含公派出国留学或学校批准的国际校际交流学习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未受到违法、违纪、违规处理;道德品质优良,无严重违背学术规范的行为;
(3)如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和课程学分,且学业成绩优良,参评学年无缺考或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况;
(4)未超出基本修业年限(学制),按规定缴纳学费(含住宿费),按时完成学籍注册。
三、时间安排
1.符合申报条件有意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于10月10日10:00前将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交至党委办113,电子档发至:2081482784@qq.com;
2.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同学根据《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于10月10日10:00前将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交至党委办113,电子档发至:599064040@qq.com,并在线填写个人自评分表格。
附件: 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docx
附件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