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4届毕业班: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和《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在2024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现将学院开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优大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满足表彰奖励基本条件: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4.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1.获得过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2.累计获得2项次及以上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3.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4.受到过校级及以上特别嘉奖。
注: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指的是以省级及以上行政主体单位为名,颁发或授予的相关奖项及称号,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竞赛奖励相关认定由学院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审核。
二、省优大推荐条件
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人选从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中产生,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三)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四)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六)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三、学院评选认定流程
(一)发布各班分配指标,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推荐名单中需有1名后备人选,例如:道桥(本)202001名额为4人,但需上报5人,其中1人注明为后备。
(二)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材料(附件1、附件2、荣誉证书和奖状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清晰完整的照片,统一打包并命名班级+班长+联系方式校优大拟推荐),10月23日中午12时前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736993876@qq.com,纸质档交到党委办113张老师处。
(三)学院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评审,评出校优大、省优大拟推人选(全院择优),公示获评学生名单。无异议后,学生本人通过学工系统申报,学院审核后提交至学生处审核(同时,省级优秀大学生拟推人选增填附件3,纸质版交至党委办113张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同上邮箱)。
四、班级指标分配
我院共计50个校级优秀大学生指标,按照人数比例到12个小班,每班4人,曾获优秀班集体且2022-2023学年同年级同专业全班同学学年必修加权平均成绩第一的班级各增加1人。14个省级优秀大学生指标在学院校级优秀大学生中择优选出。
附件1: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xlsx
附件2: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3:四川省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
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