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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4-2025 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5日 16:55

各小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实施细则》(学发〔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政策宣讲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是其他资助工作的基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困难认定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困难认定相关政策宣传,向学生全面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办理流程。

二、提醒学生完备申请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采用学生申请承诺制,即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不再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其他临时盖鲜章材料。如有低保证、残疾证等证明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作佐证材料备查。

三、办理流程及申请渠道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开展,完成线下学生申请、情况摸底、小班评议等工作,小班评议通过的同学,登录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未通过小班评议的同学请不要在系统申请)。

四、密切关注重点学生群体

(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等13类特殊困难群体学生(具体名单将发送至各班班主任)按政策要应纳尽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2)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大一新生。

(3)其他情况,如因家庭有多位子女就读致贫的、因家庭有成员经常性就医用药致贫的等。

三、日程安排

序号

完成时间

工作内容

具体要求

1

9月18日

业务培训

学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业务培训会,班主任、各小班班长、2024级小班班助参加。

2

9月19日

成立工作组、督察组、评议组

①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认定工作督察组”;

②小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评议组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为副组长,人数一般为7-13名(需单数);评议小组成员不得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成员名单须向全班公布(未到会学生应通过其他方式告知)并报学院备案公示 3 个工作日。

3

9月19日-21日

小班开展评议工作

①学生严格根据附件9模板填写附件3-《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连同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佐证材料(如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等证明)装订好一起交班级认定评议组。

②评议组审查学生提交的《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③评议组成员介绍调查情况,小班评议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督察员到场全程监督,督察员名单如附件5

④评议组成员采用“模糊评分法”进行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即为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评议分值

⑤评定结果于班内公示不少于 1 个工作日

⑥用附件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完成小班同学对评议结果认可度测评,认可度低于 80%的,小班重新评议,无异议则填写认可度测评统计在线表(https://kdocs.cn/l/cqUHMWMcVwRH)。

4

9月22日前

学生登陆省资助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审批工作。学生登陆 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 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在线申请。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5

9月23日-9月27日

学院审核、公示、复核

学院认定工作组完成系统审核,认真审核评议组报送的评议结果,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材料提交

1.9月19日18:00前,提交附件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至邮箱1476747520@qq.com.

2.9月21日18:00前,填写认可度测评统计表在线表https://kdocs.cn/l/cqUHMWMcVwRH

3.9月22日18:00前,纸质档附件3-《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附件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班长收齐交党委办公室助管处,电子档附件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发送至邮箱2449526097@qq.com.


附件1 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pdf 

附件2 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学发〔2024〕3号).pdf

附件3 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4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议督察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督察员公示名单.xls 

附件6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xls 

附件7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xls 

附件8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班级认可度测评表.xlsx

附件9 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模板).docx

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