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经学生申报、资格审查、学院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评审,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9月21日-23日)。如有疑问,请于9月23日下午16:00前向学院党委办公室(银杏北楼113)实名反映。
附件4 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生认定评议结果汇总表 (1).xlsx
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