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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9:46

小班、全本科生:

根据相关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协议及《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按照学校2023-2024学年度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大北农励志奖学金、晟兴奖学金3项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要求,现将学院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

(二)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一)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

院评选11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金额12000/名;二等奖2名,奖励金额6000/名;三等奖8名,奖励金额2000/名。

注:陈育新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需进行答辩评审。请参评学生提前做好准备。(答辩时间预计10月9、10日,形式5分钟PPT陈述+3分钟评委提问)。

(二)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评选3名,奖励金额200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基本条件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1.首先满足“参评基本条件”;

2.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

当学年内,获得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四、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

1.同学们109日上午11:30之前将附件1《2023-2024学年度“社会捐资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发送到2991099509@qq.com ,文件命名为:陈育新优秀学生一(二、三)或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姓名。特别强调,逾期将不予受理。

注:1、《陈育新优秀学生一奖学金》请于9月30日中午12:00之前将附件1《2023-2024学年度“社会捐资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发送到2991099509@qq.com。

2、《大北农励志奖学金》(1申请表(附件2,要求手工填写,有照片。参考附件3);2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3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学院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于1011日完成社会捐资奖学金”的评审,于1011-10月15日公示

学生于10月16日完成学工系统完成线上申请,班主任完成审批(电话联系班主任审批)学院于1017日在学工系统完成审批并提交学校学生处。

 

 附件1:2023-2024学年度“社会捐资奖学金”拟评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2:四川农业大学“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空白表,需手写).pdf

 附件3:四川农业大学“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样表).pdf

 

 

 

                                 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