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全院本科生:
现启动2023-2024学年度第二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学院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奖学金标准及名额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学院第二批预计新增指标3名。
二、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在读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初修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
2.参评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10%后,但均位于前30%(含)的学生,参评学年必须在道德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成绩突出(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
四、日程安排
1.11月5日12:00前,将汇总表(附件2)和申请表(附件3、电子档发送至2762633374@qq.com;申请表纸质档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党委办113办公室张老师处。并于5日前做好答辩准备,5分钟答辩ppt及3分钟评委提问。
2.请所有申请者加入2024国奖国励答疑QQ群:213994193。
3.经学院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国家奖学金面向学院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进行数据报送。
五、注意事项
国家奖学金按要求于12月31日前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至获奖学生本人社保卡中。请学生核查自己是否已有本人社保卡,若没有,请及时办理本人有效社保卡,不满18周岁的学生须在监护人陪同下办理。
工作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8-87123357
附件1.本专科生“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解释.docx
附件2.土木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批国家奖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