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四川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土木工程学院实际,制定本次转专业的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开展与实施。土木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邹祖银 何仁辉
副组长:刘国军
成 员:郭子红 魏召兰 罗鸿兵
纪 检:赵中国
秘 书:罗艺霖
二、基本原则
校区间不转专业(参军退役复学学生除外)。校区内专业累计转出、转入人数均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在读人数的20%以内。申请转出的学生超额,按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择优审批;申请转入的学生超额,由学院组织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转专业同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2023级、2024级在读学生;
2.所修读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40%(成绩排名截止至2025年5月6日);
3.已修读的所有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4.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2.曾申请转专业并获批的学生;
3.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的学生;
4.跨校转入我校的学生。
四、组织程序
(一)学校每年春季学期(第二或第四学期)开展转专业工作,学院组织各系及班主任开展转专业工作。
(二)如申请转出的学生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在读生的20%,按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择优排序审批;如申请转入的学生超过该年级该专业的20%,由各系组织综合考核并确定综合考核方式和内容,择优录取。
(三)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申请转专业时,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顺序分批审核。学院转专业工作结束后,将在院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并报学校批准后统一公布。
(四)转专业时间紧、环节多,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在此期间务必密切关注教务处主页的相关通知。
五、学籍与学业
(一)获准转专业的大一学生编入转入专业同年级,大二学生编入转入专业下一年级。秋季学期开学到土木工程学院报到注册,报到注册后新专业学籍正式生效,不得撤销。
(二)学院对课程免修、补修、选课等相关工作进行引导,各专业系主任及专业负责人负责对转入学生进行培养方案的介绍及学业的指导。
咨询电话:028-87127472 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13540032565 赵老师
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