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学发〔202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政策宣讲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其他助困类资助工作的基础,请各小班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困难学生认定相关政策宣传,向学生全面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办理流程。
二、提醒学生完备申请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采用学生申请承诺制,即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不再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其他临时盖鲜章材料。如有低保证、残疾证等证明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作佐证材料备查。
三、办理流程及申请渠道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开展,完成线下学生申请、情况摸底、小班评议等工作,小班评议通过的同学,登录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完成申请(未通过小班评议的同学请不要在系统申请)。
四、密切关注重点学生群体
(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人口家庭学生、特困人员救助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因公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22类特殊困难群体学生按政策要应纳尽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学院重点学生群体名单已私发班主任)。
(2)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大一新生。
(3)其他情况,如因家庭有多位子女就读致贫的、因家庭有成员经常性就医用药致贫的等。
五、日程安排
序号 |
完成时间 |
工作内容 |
具体要求 |
1 |
9月18日 |
业务培训 |
学院开展学生资助业务培训会,班主任参加。 |
2 |
9月18日 |
成立工作组、督察组、评议组 |
①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认定工作督察组”; ②小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评议组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为副组长,人数一般为7-13名(需单数);评议小组成员不得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成员名单须向全班公布(未到会学生应通过其他方式告知)并报学院备案公示 3 个工作日。 |
3 |
9月18日-20日 |
小班开展评议工作 |
①学生严格根据附件10模板填写附件3-《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连同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佐证材料(如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等证明)装订好一起交班级认定评议组。 ②评议组审查学生提交的《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③评议组成员介绍调查情况,小班评议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督察员到场全程监督,督察员名单如附件5 ④评议组成员采用“模糊评分法”进行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即为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评议分值 ⑤评定结果于班内公示不少于 1 个工作日 ⑥用附件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完成小班同学对评议结果认可度测评,认可度低于 80%的,小班重新评议,无异议则填写认可度测评统计在线表(https://docs.qq.com/sheet/DTUZzeWx1Z25KbVBK)。 |
4 |
9月21日前 |
学生登陆省资助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
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审批工作。学生登陆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 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在线申请。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
5 |
9月22日-9月26日 |
学院审核、公示、复核 |
学院认定工作组完成系统审核,认真审核评议组报送的评议结果,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
特别提醒:转专业学生困难认定在原班级认定,请评议小组提醒到位。
六、材料提交
1.9月19日18:00前,提交附件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至邮箱3615624918@qq.com.
2.9月20日18:00前,填写认可度测评统计表在线表(https://docs.qq.com/sheet/DTUZzeWx1Z25KbVBK)
3.9月21日18:00前,纸质档附件3-《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附件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班长收齐交党委办公室助管处,电子档附件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发送至邮箱3615624918@qq.com.
附件1 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pdf
附件2 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学发〔2025〕6号.pdf
附件3 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4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议督察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督察员公示名单.xlsx
附件6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xls
附件7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xls
附件8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xlsx
附件9 特殊困难群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放弃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的说明(学生用).docx
附件10 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模板).docx
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