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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遴选推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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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1日 17:08

各小班、全院同学:

现将2024-2025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遴选推荐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项设置

(一)优秀学生标兵:10名,奖金2万元/生

(二)优秀学生标兵提名奖:20名,奖金0.5万元/生

二、参评条件

(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拟评为2024-202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或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

(二)在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方面取得特别突出成绩的个人

三、遴选规则

(一)第一轮:学院及学生工作职能部门推荐

1.推荐时间:10月24日前

2.推荐要求

(1)学院推荐。学院可推荐不超过2名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

(2)学生工作职能部门推荐。每个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可推荐不超过2名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不占用学院优秀学生标兵推荐指标。

(3)参评资格公示。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将推荐人选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学院在全院范围内对所有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进行3天公示。

申请人选务必认真填写申请材料。若有虚假,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二)第二轮:书面评审

1.评审时间:10月31日

2.形式审查:学生奖励及资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3.遴选规则:学校邀请专家对形式审查通过的“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材料进行书面评审,评审产生30名候选人进入答辩评审环节。

(三)第三轮:答辩评审

1.时间:11月4日

2.地点:雅安校区:十教一楼报告厅

成都校区:西康楼音乐厅

都江堰校区:4101报告厅

3.答辩规则:候选人按照抽签顺序上台答辩,自我陈述5分钟,现场提问3分钟。由评委投票产生10名“优秀学生标兵”拟评人选、20名“优秀学生标兵提名奖”拟评人选。

候选人答辩陈述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夸大其词等不诚信行为,直接取消其参选资格并记入不诚信档案。

四、其他事项

请各申请人于10月23日16:00前将申请材料(见附件)电子版以“姓名+优秀学生标兵”名命发送至邮箱2991099509@qq.com;对应纸质版及相关佐证材料交至于学院党委办公室(银杏北楼113)。

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28-87123357。

 附件1 2024-2025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2 2024-2025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申请人基本情况汇总表.xlsx

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