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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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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4日 10:03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四川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61要求,学校开展2025年入学在读本科生转专业跨校区资格申请工作。结合土木工程学院实际,制定本次转专业的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开展与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学生可申请转入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的三校区相关专业。每学年根据承载容量,核定当年各校区的净转入总人数上限。如申请跨校区转入人数超过校区可转入人数上限,则按照必修课初修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百分比排序获得资格,百分比相同时以平均成绩高者优先。

各专业转入人数上限不超过本专业录取报到在读人数的30%。学院根据实际,在接收转入上限内自主确定各专业可接收转入人数,该人数为大一、大二共可接收的总人数。

各转入专业接收过程中,如报名人数不高于接收人数原则上应全部接收,如超过则由学院组织综合考核择优录取。若举行线下综合考核遴选只能在学生所在校区组织。

三、申请条件

(一)所有2025年入学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已修读的所有课程均合格且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的学生均可进行转专业跨校区资格申请。

)每名学生限填跨1个校区资格。

)学校根据校区教学资源,并结合学生跨校区转专业资格申请情况,确定各校区可接收跨校区转入人数上限。

)申请跨校区转专业资格人数未超过相应校区可转入人数上限,则自动获得跨校区转专业资格。如申请人数超过相应校区可转入人数上限,则按照必修课初修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百分比排序获得资格,如排名百分比相同,则以必修加权平均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高者优先获得。

)获得跨校区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可填报获批资格校区和本人所在校区内专业,未获得跨校区转专业资格的学生仅可填报本人所在校区内专业。

、组织程序

)申请时间:2026年4月23日15:00——2026年4月26日18:00。

(二)学校每年春季学期(第二或第四学期)开展转专业工作,学院组织各系及班主任开展转专业工作。

(三)如申请转入的学生超过该年级该专业的30%,由各系组织综合考核并确定综合考核方式和内容,择优录取。

(四)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申请转专业时,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顺序分批审核。学院转专业工作结束后,将在院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并报学校批准后统一公布

(五)转专业时间紧、环节多,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在此期间务必密切关注教务处主页的相关通知。

五、学籍与学业

(一)学生在申请转专业至新专业入学注册前,若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则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二)获准转专业的大一学生编入转入专业同年级,大二学生编入转入专业下一年级。秋季学期开学到土木工程学院报到注册,报到注册后新专业学籍正式生效,不得撤销。

(三)学院对课程免修、补修、选课等相关工作进行引导,各专业系主任及专业负责人负责对转入学生进行培养方案的介绍及学业的指导

特别提示

(一)如获得跨校区转专业资格后放弃,或后续转专业未成功,则该资格不替补和增选。如获得跨校区资格后,放弃跨校区转专业资格的,不得再次申请跨校区转专业。

)如不需要申请转专业跨校区资格,则默认为学生所在校区内转专业,本阶段可不申请转专业跨校区资格。

)本阶段仅针对2025年入学学生的跨校区志愿填报,转专业志愿填报后续另行通知。

)跨校区转专业成功的同学,须服从学校宿舍入住安排。

咨询电话:028-87127472 罗老师


                                                                               土木工程学院

                                                                              2026年4月23

 附件: 《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6〕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