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号、校教发〔2026〕1号)要求,学校将面向2024级和2025级在读本科生开展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结合土木工程学院实际,制定本次转专业的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开展与实施。土木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邹祖银 何仁辉
副组长:郭子红
成 员:魏召兰 罗鸿兵 曾宇声
纪 检:赵中国
秘 书:罗艺霖
二、基本原则
(一)2024年及之前入学学生按原《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号)执行,具体原则为:
校区间不转专业;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校区内专业累计转出、转入人数均控制在本年级该专业在读人数的20%以内。申请转出的学生超额,按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择优审批;申请转入的学生超额,由学院组织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二)2025年入学学生按新《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6〕1号)执行,具体原则为:
1.获得跨校区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可填报获批资格校区和本人所在校区内专业,未获得跨校区转专业资格的学生仅可填报本人所在校区内专业。
2.各专业转入人数上限不超过本专业录取报到在读人数的30%。学院接收转入上限内各专业可接收转入人数,申请转入的学生如超过该专业可接收人数,学院组织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三、申请条件
(一)2024年及之前入学学生按原《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号)执行,具体条件为:
1.所修读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40%(成绩及排名截止到2026年5月6日);
2.已修读的所有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3.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2025年入学学生按新《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6〕1号)执行,具体条件为:
1.已修读的所有课程均合格(成绩及排名截止到2026年5月6日);
2.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接收计划
各专业可接收转入人数上限如下:
年级/专业 | 土木工程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2024级 | 35 | 20 | 23 |
2025级 | 50 | 35 | 35 |
五、录取方案
1.申请人数在转入的专业年级人数限额内,则全部录取。
2.若申请转入的学生人数超出本专业本年级可转入人数限额,则需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按照申请转入学生的必修课初修加权平均成绩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总成绩按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1)总成绩=必修课初修加权平均成绩(60%)+面试成绩(40%)
(2)面试安排(5分钟):
①自我陈述(2分钟):考查口头表达能力、与本专业相关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②评委考查(3分钟):考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时间安排
1.学生网上申请:5月9日8:00-11日18:00。
2.转出院网上审核:5月12日8:00-13日18:00。
3.转入院审核学生第一志愿:5月14日8:00-18日18:00。
4.转入院审核学生第二志愿:5月19日8:00-21日18:00。
5.教务处审批后公示转专业结果:5月22日-28日。
七、学籍与学业
1.转专业学生应完成本学期已选课程学习,获准转专业的大一学生编入转入专业同年级继续修读,大二学生编入转入专业下一年级继续修读,报到注册后新专业学籍正式生效。
2.转专业学生培养方案、学费标准及毕业条件等按转入专业要求执行。
3.学院负责指导和协调转入学生的课程免修、补修和选课等相关工作。
八、其他
(一)转专业学生服从学校宿舍整体入住安排
(二)咨询电话:罗老师,028-87127472
(三)纪委监督电话:赵中国 ,028-87111116
土木工程学院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