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团学组织: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学生干部培养管理办法》(院团字[2023]6号)(附件1)精神,现启动学院第五届学生团体联合会各部门储备干部换届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仁辉
副组长:赵中国
成 员:周宁、邓克莉、胡进玲、张金凤、高永明、陈雪莲、黄宇、罗宇、周应豪、麦家铭、甘芮、徐大凯、曾子棚
二、学生干部选聘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民主
三、岗位设置
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设有党员先锋队、团委、学生会、兴趣特长团队四大系统,第五届学生团体联合会各部门负责人设置详情如下:
党员先锋队
部门 | 职务 | 人数 |
办公室 | 部长、委员 | 部长1名、委员3名 |
组织部 | 部长、委员 | 部长1名、委员3名 |
监察部 | 部长、委员 | 部长1名、委员7名 |
活动部 | 部长、委员 | 部长1名、委员5名 |
团 委
中心 | 部门 | 职务 | 人数 |
组织建设与发展指导中心 | 组织建设部 | 部长 | 2 |
发展培养部 | 部长 | 2 |
学生实践与志愿服务中心 | 实践部 | 部长 | 2 |
志愿者工作部 | 部长 | 2 |
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运营中心 | | 部长 | 4 |
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 | 竞赛服务部 | 部长 | 2 |
培育孵化部 | 部长 | 1 |
学生融媒体中心 | 新媒体运营部 | 部长 | 2 |
新闻采编部 | 部长 | 2 |
职业发展中心 | | 部长 | 5 |
学生会
部门 | 职务 | 人数 |
学生会办公室 | 部长 | 4 |
学生会学习学术部 | 部长 | 4 |
学生会权益部 | 部长 | 3 |
学生会外联部 | 部长 | 1 |
学生会文娱部 | 部长 | 2 |
学生会体育部 | 部长 | 2 |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忠诚的政治品格,浓厚的家国情怀、扎实的理论功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勤学上进。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具备牢固的专业基础与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强的学术精神和学习能力,努力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学术科研。
3.勇于担当。对学生工作热情高、工作责任感强、能力素质突出,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综合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讲奉献、办实事、求实效。
4.业务突出。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字水平、语言表达水平、统筹协调能力、组织策划能力,熟练办公软件操作。
5.作风优良。品行端正,谦虚谨慎,集体观念强,服务意识高。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以同学为中心,善于听取同学意见。模范履行团学骨干各项义务,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纪行为。
(二)资格条件
1.需有1年及以上校(区)院团学组织部门固定志愿者、干事、小班班长、团支部书记等主要或普通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2.申请党员先锋队、学生会直属部门,须2024-2025学年必修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或小班前30%,且无挂科记录。
3.申请团委直属部门,须2024-2025学年必修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或小班前50%且无挂科记录。
4.申请党员先锋队直属部门,部长政治面貌需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委员政治面貌需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学生干部身份界定按《学生干部培养管理办法》(院团字[2023]6号)(附件1)之规定执行。
五、遴选流程
本次换届可采取不定向选拔制度,结合个人志愿及工作经验,学院党委办和团委进行宏观调控岗位分配。主要流程如下:
(一)5月13日-5月17日——提交申请
于5月17日中午12点前将《2026年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各部门储备干部申请表》(附件2),将申请表、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3258855689@qq.com。
注:竞选团委、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可选择兼任党员先锋队各部门委员职务
(二)5月18日——资格审查及民意调查
由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民意调查。
(三)5月20-22日12:30—14:00——公开答辩
1. 答辩形式:线下答辩
2.公开答辩:个人陈述时间≤3分钟,提问≤2分钟;内容包括对学生团体联合会的认识、工作计划及个人综合素质展示。
3.代表投票:代表根据公开答辩情况进行现场投票,结合工作考核、工作计划及总结材料得分,最终得分高者入选。
4.党员先锋队候选人提交申请表,不参与本次答辩。
(四)结果公布及公示
根据现场答辩情况、工作考核、工作计划及总结材料综合成绩的高低,确定最终名单,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六、代表组成
(一)教师代表
土木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办公室老师、专业教师(班主任代表)。
(二)学生代表
第四届学生团体联合会主席团成员,各党团学组织代表。
未尽事宜由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附件1: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干部培养管理办法(院团发〔2023〕6号).pdf
附件2:2026年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各部门储备干部申请表.docx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