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研发〔2012〕29号
为了督促研究生认真作好学位论文,协助指导教师把好论文质量关,切实加强学位论文评审管理,提高我校学位授予工作质量;同时为了规范提前毕业、延期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工作,做好授予学位前后的监督,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川农大校研发[2011]5号)、《四川农业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川农大校研发[2011]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位论文抽查对象
申请答辩的所有研究生。未按时在研究生系统进行答辩登记和提前毕业研究生的论文直接参与盲评。
二、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抽查比例
(一)博士研究生
学位论文全部实行双盲送审。每位学生送审论文5份,其中2份由研究生处送审,另外3份为评议论文,由学院负责送审。
(二)硕士研究生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按学科专业抽取双盲评审学位论文,抽查人数一般控制在当年申请答辩研究生的5%以内;新导师培养的首届毕业生及申请提前毕业学生的学位论文全部实行双盲送审。每位学生送审论文2份。未被抽取盲评者的论文由学院负责送审。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按专业领域抽取双盲评审学位论文,抽查人数一般控制在当年申请答辩学生的20%以内。每位学生送审论文2份。未被抽取盲评者的论文由学院负责送审。
3.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学位论文全部实行双盲送审,每位学生送审论文3份。
三、抽查名单确定
抽查名单一般在每年4月和10月采取随机抽取办法确定,根据实际情况也可直接指定抽查或在抽查名单确定后追加抽查对象。抽查名单将及时通知指导教师和学生本人。
四、送审方式
被抽查者的论文送审由研究生处负责,论文提交的时间按每
学期提供的答辩日程安排表进行,(提交的学位论文不署作者和导师姓名、不附致谢和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情况,即:不出现作者与导师的相关信息。)
五、评阅结果
(一)博士研究生
若2名评阅人认为论文没有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则本次申请无效;如只有1名认为论文没有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可增补1名评阅人,若新增评阅人仍认为论文没有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则本次申请无效。
(二)硕士研究生
若2名评阅人认为论文没有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则本次申请无效;若只有1名评阅人认为论文没有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可增补1名评阅人,若新增评阅人仍认为论文没有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则本次申请无效。
双盲评阅结果将由研究生处统一整理并反馈到各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六、评审费用
双盲评阅费用由研究生处业务费支付。
本细则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研究生处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