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研发〔2012〕17号
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也是整个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保证培养质量,指导研究生做好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树立良好学风,选拔优秀人才,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2000]1号)、《四川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川农大校研发[2011]5号)及《四川农业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川农大校研发[201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开题意义
开题报告是培养研究生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保证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通过开题,可使研究生进一步明确论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研究的内容和方法;通过专家评议和相互交流,使研究生更好地了解课题进行过程中应重视和解决的问题,并使研究方法科学合理。
二、选题原则
1.论文选题应按分类指导原则,在学术方面具有开拓性、技术应用方面具有先进性,既要有理论分析、又要有实验验证,使研究课题在理论意义、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准。
2.选题应根据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结合学生的基础和特长,选择适宜的论文题目,并在时间安排上留有余地,确保按时完成学位论文,使研究生通过论文工作得到从事研究工作全过程的基本训练。
三、开题内容
1.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
2.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以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3.本研究的创新之处和可预期的创造性成果。
4.论文工作量、年度研究计划、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相应的解决办法。
5.工作准备情况,保障措施、经费预算及来源。
6.与选题相关的国内外文献资料目录。
四、开题程序及有关要求
1.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前,研究生必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在导师指导下,在系统广泛查阅文献资料、进行调查研究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论文工作计划。
2.学制二年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第二学期末以前完成开题报告,学制三年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第三学期前半期以前完成开题报告。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第二学期期末前完成开题报告。
3.开题报告评审会由院所负责组织召开,并公开进行。由所在院所成立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博士生开题评审小组成员5-7名,硕士生开题评审小组成员3-5名。评审小组成员均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原则上要求具有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同时可邀请本专业的教师、学生参加,听取多方面的意见,保证研究生选题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创新性。参加开题报告会的有关人员,应事先审阅研究生提交的开题报告及有关材料,为报告会提前作好准备。
4.研究生应以PPT的形式向开题报告评审小组汇报开题报告内容,每位研究生汇报时间不低于15分钟。
5.评审小组及与会者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内容进行认真严格的评议,做出通过或暂不通过的评议结论,提出有关修改意见,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开题报告评议表》。
6.开题报告评审通过后,原则上一般不再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由研究生写出书面报告,经导师、院所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分别在各院所和研究生处培养办备案。改题后是否补作开题报告,由各院所根据变动的情况而定。如补作开题报告,则论文工作时间应从补作开题报告通过后计算。
7.开题报告评审通过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尽快拟定实施方案;同时应将开题报告和实施方案交由院所汇总,并提交研究生处存档。
8.开题报告未通过者,1个月内须修改补充后重新开题。对于重新开题三次仍未获准通过者,由所在院所上报研究生处,按规定可取消学籍,中止培养。
9.各院所在研究生开题前,必须提前一周向研究生处提交《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时间安排表》,以便学校不定期进行抽查,加强过程管理监控力度。
五、本细则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研究生处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