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研发〔2012〕20号
英语是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公共学位课。为深化教学改革,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更好地提高研究生英语教学的水平,实施因材施教,规范研究生英语的课程开设、课程考核、成绩计算及免修免考等工作,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川农大校研发[2011]5号)、《四川农业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川农大校研发[20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课程开设与管理
(一)博士研究生英语课由美国文化与翻译、英语视听和英语阅读三部分构成,分别为40、30和30学时,共3学分,第一学期为开课学期。
(二)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英语课由英语写译、英语视听和英语阅读三部分构成,分别为56、34和30学时,共5学分,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为开课学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英语课仅一门,共54学时,共3学分,第一学期开课;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的英语课不得互为跨专业课程选修。
(三) 由研究生处根据专业和教学实际需要进行分班和组织教学,研究生根据分班自行在网上确认选课,一般不得跨班选课、听课。
(四)选课者应保证上课时间,严格遵守《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违者按该规定的相关要求处理。
(五)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校外学习英语课程的,可根据《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和成绩管理的暂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课程考核与成绩计算
(一)博士研究生
1.英语课程考核由美国文化与翻译、英语视听和英语阅读三部分组成。各部分考试均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情况组织命题,各部分考核满分均为100分,在开课学期期末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
2.英语总分为100分,比例构成如下:
总分=美国文化与翻译×40%+英语视听×30%+英语阅读×30%
3.总分达到所在学科培养方案对英语成绩的要求者可获得该门课程的相应学分。
4.成绩不合格者,应当随下一年级参加补考,要求与正常考试者相同,成绩合格方能获得相应学分。
5.截止提交毕业答辩申请时仍未获得学分者,应推迟毕业答辩时间,直至补考合格才准予申请答辩。
(二)硕士研究生
1.科学学位英语课程考核由课程考试、学位考试和外教考核三部分组成。
(1)课程考试由我校外语系研究生课程教研组根据教材教学情况组织命题,满分为100分;
(2)学位考试由研究生处根据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组织题源,满分为100分;
(3)外教考核由外籍教师根据英语的实际应用能力要求对所授课程组织考核,成绩以A、B、C、D四级制登记,分别以100分、80分、60分、40分计算;
(4)课程考试与学位考试在每年的6月份进行,外教考核在授课学期期末进行。
2.专业学位英语课程考试一般在第一学期末进行,由我校外语系任课教师命题,研究生处组织考试,满分为100分。
3.英语综合能力加分
(1)为鼓励和培养研究生的英语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在读期间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英语成绩总分中加上相应分数。分数可累加,但总分超过100分者仍以100分登记。
A.研究生在国外英文刊物和重要核心期刊英文版发表英文学术论文,每篇加5分;
B.研究生翻译的学术著作、教材并出版,每万字加1分;
C.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加5分。
(2)下载填写 《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英语综合能力加分申请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持发表的英文论文、翻译的教材或学术著作、成绩证书等原件到研究生处培养办审核,并交相应材料复印件一份用于存档。
4.英语总分为100分,比例构成如下:
科学学位总分=课程考试×40%+学位考试×50%+外教考核×10%+综合能力加分
专业学位总分=课程考试+综合能力加分
构成总分的任意一门考试缺考者,该次考试成绩无效,随下届考试。
5.总分达到所在学科培养方案对英语成绩的要求者可获得该门课程的相应学分。
6.各院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第4条标准的要求。
7.科学学位第一次考试成绩不合格者需参加补考。每年设有两次补考,分别在1月份和6月份。补考者只参加学位考试,卷面成绩不低于45分者,成绩记为“合格”,并获得该门课程相应学分。专业学位不单独设补考,应当随下一年级参加补考,要求与正常考试者相同,成绩合格方能获得相应学分。
8.截止提交毕业答辩申请时仍未获得学分者,应推迟毕业答辩时间,直至补考合格才准予申请答辩。
三、免修免考
研究生根据自己的英语水平,参照下列条件自愿申请免修免考研究生英语。
(一)申请条件
1.博士研究生符合以下件之一者,可申请免修免考:
(1)当年博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英语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者;
(2)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在硕士阶段的英语成绩达80分及以上者;
(3)博士入学前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500分及以上者;
(4)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攻读其它专业博士学位者;
(5)国家英语考试成绩GRE>=1300,GMAT>=700,IELTS>=6,TOEFL>=600,新托福>=100,PETS-5合格者。
2.硕士研究生符合以下件之一者,可申请免修免考:
(1)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硕士研究生,统考英语成绩达60分以上者(含60分)(单独考试和非英语的小语种学生除外);
(2)入学前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达425分及以上者;
(3)英语专业本科毕业攻读其它专业硕士学位者;
(4)国家英语考试成绩GRE>=1000,GMAT>=670,IELTS>=5,TOEFL>=570,新托福>=80,PETS-5合格者。
(二)成绩登记及学分
获准免修免考的研究生,英语成绩由研究生处统一按85分计入个人成绩单,并获得该门课程的相应学分。
(三)办理程序
1.研究生本人向所在院所提出申请,在四川农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站上下载填写《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英语免修免考申请表》,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到院所审查,同时交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一份用于存档,经导师同意后报所在院所(所)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2.各院所汇总后上报研究生处培养办,经研究生处批准后,在网上公布获准免修免考的名单;
3.申请时间与英语选课时间同步,新生在第一学期入学后两个星期之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四、本细则适用于四川农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
五、本细则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研究生处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